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873973 证券简称:碧盾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南京碧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碧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盾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京碧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碧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南京碧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并采用多种方式加
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和重要工作。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坦诚的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三)及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有信息。
(四)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五)互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与投资者实行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
(六)诚实守信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七)保障性原则: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实现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并举;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研发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模式、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上公布;公司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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