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3974 证券简称:培源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定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8
我们同意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诸成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诸成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诸成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提名诸成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群 王成才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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