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125
证券代码:873974 证券简称:培源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该审阅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9 月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无偿受让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受让商标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125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诸成刚 张群 王成才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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