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3974 证券简称:培源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5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中泰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5120019),
北交所已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上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 详 见 北 交 所 官 网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6/2026-01-21/1768993928_425488.pdf。
(三)中止审核
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
截止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6 年 3 月 31 日北交所批准
了公司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止审核的申请》
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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