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今大禹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一、针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针对《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其他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针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公司 2026 年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资金规划。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北京今大禹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钢、杨文彪、郑伟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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