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73979 证券简称:金菜地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会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产生为止。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的规定。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关注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应当关注是否可能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报告。
第七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协议;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三章 会议筹备、通知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十一条 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案。提交董事会的提案经董事会秘书汇总后提交董事长审定。董事长在审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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