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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正导技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
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依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1)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①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本制度进行审批。

② 各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2)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①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② 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③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④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对投资的必要性、可
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认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按照本公司发布的投资管理规定,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八条 经营管理层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不能超出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九条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对外
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二)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上述指标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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