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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正导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修订后《公司章程》,认为:公司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
《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职权。为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保持一致,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沈建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建平简历》及提名董事的个人履历等材料,认为:沈建平作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陈增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增荣简历》及提名董事的个人履历等材料,认为:陈增荣作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认为:修订后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认为:修订后的各项制度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修订后的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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