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
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为确保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和发展目标及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办
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五条 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
勉义务:
(一)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 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 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决
策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的交易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1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1,0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1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上述指标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条款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的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交易中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包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性经营相关的资产,或者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