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
渠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转公司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
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七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全国股转公司网站(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公布。
公司不得在非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或其他场所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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