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31
关于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二三年三月
目录
问题 1. 关于公司业务拓展 ...... 4
问题 2. 关于订单获取 ...... 11
问题 3. ...... 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关于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昕科技”、“挂牌公司”、“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东吴证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注释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问题 1. 关于公司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
请公司:(1)按照产品终端应用领域拆分报告期各期收入构成,说明不同产品应用领域获得客户的金额及占比,分析变动趋势及原因;(2)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共享电(单)车行业车辆保有量情况及该行业是否已到达饱和状态、公司免充气轮胎下游其他市场拓展计划及实际拓展情况、是否具有开辟新市场或新的业绩增长点的能力等,分析应对业绩下降及亏损的措施是否有效执行,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按照产品终端应用领域拆分报告期各期收入构成,说明不同产品应用领域获得客户的金额及占比,分析变动趋势及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2022 年 1-8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动车、自行车 5,881.31 78.17% 11,035.43 78.03% 34,866.54 93.08%
休闲车 1,398.06 18.58% 2,908.94 20.57% 2,407.72 6.43%
医疗器械车 226.81 3.01% 185.78 1.31% 114.67 0.31%
儿童车及其他 18.02 0.24% 12.84 0.09% 68.02 0.18%
合计 7,524.20 100.00% 14,142.99 100.00% 37,456.95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电动车、自行车应用领域销售额占比分别为 93.08%、78.03%和 78.17%,占比突出。其他应用领域销售额分别为 2,590.41
万元、3,107.56 万元和 1,642.89 万元,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增加了 517.15 万
元,增长幅度为 19.96%;2022 年 1-8 月受疫情反复、全国多地收紧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有所下滑。
1、电动车、自行车类应用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
2020 年受绿色出行政策推动、防疫常态化、投资信心恢复以及个人骑乘出行的增加影响,共享电(单)车行业规模快速增长,带动公司实现较好的销售收入。2020 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7,456.95 万元,2021 年销售收入为14,142.99 万元,较 2020 年下降了-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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