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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8:13:10 股吧网页版
江昕科技: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3984 证券简称:江昕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该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贷款授信的实现,拟由公司关联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明江及其配偶沈士华,董事、副总经理张希敬及其配偶王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本次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6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明江、沈士华

住所: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青年东路计经委宿舍 1 号楼 3 单元 506 室

关联关系:王明江为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沈士华系王明江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希敬、王荔

住所: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锦江路锦江花园 18 幢 401 室

关联关系:张希敬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王荔系张希敬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对价,不存在定价事宜。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对价,不存在定价事宜。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资金需求, 2025年拟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不超过1.2亿元。该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告编号:2025-016

为保证贷款授信的实现,拟由公司关联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明江及其配偶沈士华,董事、副总经理张希敬及其配偶王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纯受益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提供担保,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经营及财务不会因为本次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江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江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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