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5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3985 证券简称:久煜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久煜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
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久煜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中国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价格另有要求,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回购程序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执行。
3、若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积极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以及督促公司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程序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执行。
3、如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告编号:2024-031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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