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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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煜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久煜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
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
作是拟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
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履行职责。当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
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三)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配工作的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及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
程序:
(一)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作述职和自我评
价;
(二)董事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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