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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五期)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保荐代表人:于迎涛、翟志豪

其他辅导成员:陈军勇、黄金龙、温金金、王宇阳

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中原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2024 年 4 月 1日至 2024 年 6月 30日。

本期辅导方式:本期辅导以现场沟通、组织学习、现场会议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辅导,辅导小组与企业直接沟通,解答企业疑问,对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组织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协助解决处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小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通过核查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系统、深入地研究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会计、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制作相关尽调底稿并接受质控部门审核验收。辅导小组组织发行人及会计师完成年报问询回复工作,协同企业对接监管机构对 2023 年年报的检查工作,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督促企业就检查问题进行解释和整改。

2、组织发行人学习资本市场业务规则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收集、整理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及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以下发自学材料、组织自学、个别答疑等方式,组织辅导对象进行学习,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尤其是北交所板块定位、创新性要求和其他监管要求。

3、强化发行人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的意识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组织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督促发行人及主要人员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增强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4、辅导发行人规范公司治理、会计基础和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与申报会计师组织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督促发行人持续规范公司治理、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制度,辅导对象根据公司自身业务情况建立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会计基础、内控制度,确保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发行人在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仍有待加强的地方,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进一步关注发行人的内控执行情况,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要求督促发行人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保荐代表人:于迎涛、翟志豪

其他辅导成员:陈军勇、黄金龙、温金金、王宇阳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1、辅导机构计划在后续辅导期间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确定是否存在其他需改进事项,规范企业内控。督导辅导对象学习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辅导机构计划在后续辅导期间继续安排辅导对象学习了解北交所最新的相关法规和案例,使辅导对象全面深入的了解北交所的具体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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