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3986 证券简称:名扬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7 名董事全票赞成,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每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及勤勉义务。
董事应当在任职时向公司报备其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公司股票情况。上述报备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并将最新资料向公司备案。第六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发生前述情形的,公司应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七条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
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离任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期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取决于事件发生时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形和条件下结束。
第八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九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下设上市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上市办负责人。
第十一条根据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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