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989 证券简称:中达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7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估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标准及薪酬方案制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张雯卿、陈波、孙宸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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