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3989 证券简称:中达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估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资格,在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
公告编号:2025-028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雯卿、陈波、孙宸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