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3989 证券简称:中达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了提高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
任。
事会和董事长的授权,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公司事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经理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为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效率,董事会授权经理批准如下交易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 10%;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 10%,或
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10%,或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10%,或金额在150万以下;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10%,或金额在 150万元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规定的指标的计算方法和“交易”包括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执行。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的,均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效率,由经理批准如下关联交易(除提供担
保外)事项: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0.2%的关联交易。
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协助经理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超出权限范围的事项,董事会或董事长可以书面形式向经理授权。
经理可以书面形式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
被授权人应将被授权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授权人报告。
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长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向董事长报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按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
(四)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五)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预算,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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