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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8:32:43 股吧网页版
中达新材: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3989 证券简称:中达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条款》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制订本章程。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海盐中达特
种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嘉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4007044200034。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中达新材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浙江
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Zhejiang Zhongda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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