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18:38:00 股吧网页版
中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128

证券代码:873989 证券简称:中达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浙江中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 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内部治

公告编号:2025-128

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相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修订相关公司内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波、张雯卿、孙宸
2025年11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