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3990 证券简称:优全生活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为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交股东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第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股东会通知中
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会的方式为现场召开,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 还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