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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7:13:00 股吧网页版
优全生活: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代码:873990 证券简称:优全生活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优全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5-071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 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及股权事务等工作 3 年
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 董事会秘书可由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兼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 相关政府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 证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 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 东的沟通和交流;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四)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公告编号:2025-071

(五)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六)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八)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及工作细则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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