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3991 证券简称:华科仪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边宝丽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0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边宝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1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边宝丽自 2020 年以来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 190 号、第 212 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边宝丽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七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边宝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重视自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认真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公告编号:2024-015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边宝丽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06 号)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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