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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19:43:01 股吧网页版
华科仪: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3991 证券简称:华科仪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华科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67%,张娜持股 23%,孙遥持股 10%。

经协商一致,公司与张娜、孙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娜同意将其持有的 23%股权、孙遥同意将其持有的 10%股权,以 0 元人民币/每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华科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即北京华科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322,420,304.87
元,净资产为 244,016,317.58 元。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 33%的股权为 0 对
价。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边宝丽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需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娜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孙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华科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金业大街 10 号院 3 号楼四楼 419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北京华科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租赁环保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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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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