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3991 证券简称:华科仪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要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相关制度中包括《总经理工作规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与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实行董事会
聘任制。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组织实施投资计划的完成,确保投资的预期收益;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审批和管理控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
(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九)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拟订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审议以下重大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以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以下,且不超过 300 万元。
(十三)审议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下的交易,且不超过 300 万元。
(十四)《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
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资金投向、重大技改项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职工工资分配、职工福利等方案,以及董事会决议需落实解决的有关问题;
(二)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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