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3991 证券简称:华科仪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要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相关制度中包括《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
员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以确保公司经营目的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
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于实施内部审计时,按本制度要求执行。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
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 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二) 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三) 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四) 通晓公司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五) 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业务知识;
第九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由专职人员担任,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计报告的提出过程中应不受控制和干扰,以保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
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应支持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自觉接受审计,不得妨碍审计部及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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