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3991 证券简称:华科仪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文件,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
公告编号:2026-009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暨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暨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暨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确认公司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暨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职责及市场薪资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更好发挥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关键作用,进一步调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审议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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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审议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给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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