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3992 证券简称:宇能制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财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证监管局(以下
简称“江西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江西证监局受理辅导备案材料,公司完成辅导备案,
备案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
(四)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江西证监局关于对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赣证监函【2025】24 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在财通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西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2,361.00 万元、4,605.00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分别为 31.56%、39.03%,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证监局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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