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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7:02:21 股吧网页版
立洲精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873994 证券简称:立洲精密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同时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职责等内容;

三、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部分条款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者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

前述第一类及第三类未影响实质内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第二类新增章节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其它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订《厦门立洲精密 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订《厦门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本章程”)。 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 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外资处注册登记。 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力。 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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