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1.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性及
公司治理的规范性,问题 2.进一步披露创新性与市场空间,问题 4.业绩真实性 及持续性,问题 9.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
目 录
一、基本情况......3
问题 1.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性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性......3
二、业务与技术......4
问题 2.进一步披露创新性与市场空间......4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6
问题 3.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利益安排......6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7
问题 4.业绩真实性及持续性......7
问题 5.采购及成本真实性......11
问题 6.固定资产采购真实性及合理性......12
问题 7.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13
问题 8.其他财务问题......14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16
问题 9.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16
问题 10.其他问题......17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性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李小平,其直接持有公司 29.61%的股份,并分别通过立瑞峰、立裕嘉间接持有公司 13.06%、0.3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2.98%的股份。(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小平、王亮、李珊珊三人。李小平合计持有公司 42.98%的股份。王亮直接持有公司15.67%的股份,通过立瑞恒间接持有公司 6.53%的股份,通过担任立裕嘉、立裕桐、立裕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5.45%的股份;李珊珊直接持有公司 15.67%的股份,并通过立瑞恒间接持有公司 6.53%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92.53%的股份,且李小平与李珊珊系父女关系、李珊珊与王亮系夫妻关系,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3)李小平任公司董事;王亮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立裕嘉、立裕桐及立裕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珊珊历任公司行政总监、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
请发行人:(1)结合李小平、王亮、李珊珊控制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在公司管理层任职和管理过程中的分工情况等,说明三人在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表决,在董事提名、高管任命,以及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是否曾存在重大分歧,说明发行人防范公司治理僵局的措施及有效性。(2)结合前述情况及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上市后股权结构状况、锁定期安排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以及相关防范措施;若存在相关风险,请充分揭示;说明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亲属在发行人处持股、任职的情况。(3)结合李小平、王亮在员工持股平台立裕嘉、立裕桐及立裕诚持有的份额,合伙协议中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任命程序、权限范围及罢免规则,说明由王亮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王亮是否可以实际控制员工平台。(4)结合立裕嘉、立裕桐及立裕诚的合伙人构成、出资来源及决策机制,说明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5)说明李珊珊职位从董事长调整为总经理助理、董事的背景及原因;王亮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如何防范决策过度集中的风险,并进行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业务与技术
问题 2.进一步披露创新性与市场空间
根据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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