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873994 证券简称:立洲精密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 8 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3 日以邮件、书面通知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算,即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届满。鉴于前述期
限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5 月 8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
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若在此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常智华、廖山海、林希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含)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算,即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届满。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
满,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有效
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5 月 8 日。若在此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常智华、廖山海、林希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含)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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