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3994 证券简称:立洲精密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截至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尚未结束,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6年5月9日至2027年5月8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除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其他相关事宜内容保持不变。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
公告编号:2026-005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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