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本次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访谈沟通等方式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程序包括:
1、对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票发行方案、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3、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5、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方案等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3 名股东共计发行 3,539,209 股,每股发行
价格 14.4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1,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中国银行开化支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7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4 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000,000 元,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中国银行开化支行,账号:387084911717)。公司不存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验资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5,168,631.00 元,2024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138.31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168,631.0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138.3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840,507.31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 202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841,863.95 元,202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70.65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010,494.9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08.9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01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 年 7 月 25 日,浙江海纳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连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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