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73997 证券简称:鼎盛机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州鼎盛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维护湖州鼎盛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湖州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州鼎盛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州南浔区练市镇运河路 16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2.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金额人民币 1 元。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股票发行时,不安排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现有股东是指股票发行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第十七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7,000,000 普通股,公司的发起人名
称、各自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时间
名称/姓名 (股) (%) 式
1 邱仲华 24,300,000 90 净资产 2021.10.31
2 杜爱英 2,700,000 10 净资产 2021.10.31
合计 27,000,000 100.00 / /
第十八条 目前,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7,125,000 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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