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3999 证券简称:凯瑞博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凯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浙江凯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凯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凯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8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8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凯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军辉、吴霖
2025 年 3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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