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公告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6月26日出具了兴荣华审字[2025]110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
智联)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南天智联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公告编号:2025-050
如财务报表附注 6.26 所述,南天智联 2023 年度关于四川恒信项
目确认营业收入 23,097,345.17 元、营业成本 22,665,357.65 元,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我们对该项目执行了检查、分析、访谈等审计程序,根据商业实质,我们认为该项目更符合净额法进行核算,但南天智联未对 2023 年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天智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件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本着严格、 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我们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不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并确信公司在2025 年度能够持续经营,良好发展。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采取的具体措施
1、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助力公司经营合规、健康,实现公司经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0
2、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此外,公司还针对会计核算中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应用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在后续收入梳理过程中能够正确识别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从而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3、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消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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