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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7:11:23 股吧网页版
正业设计:累积投票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002 证券简称:正业设计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的选
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30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
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监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监事候选人,
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
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外,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 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

(一)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提名;

(二)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提名。

第八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三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选举

第九条 股东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
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并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股东会工作人员应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股东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
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或某一位或某几位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董事或全部监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公告编号:2025-030

第十二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
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视为弃权;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四章 董事、监事的当选

第十三条 董事、监事的当选原则:

(一)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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