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85
证券代码:874003 证券简称:瑞能智慧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瑞能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满足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由瑞能智慧为宁波瑞能进出口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不会对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85
3、《关于孙公司拟购买土地新建厂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孙公司 Ruineng(Thailand)Co.,Ltd.拟向挞真发达晴天杭湾园区购买泰国龙仔厝府面积约 23 莱土地并在购买的土地上进行厂房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聂春华、梁永上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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