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1
关于对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69 号
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能智慧)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
你公司主要从事取暖器为主的小家电生产与销售,业务模式以 O
DM 为主、OBM 为辅。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340.09 万元、26,070.07 万元、31,808.13 万元,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945.69 万元、2,636.50 万元、3,263.10 万元。
你公司的五成收入来自于沃尔玛、劳氏两家商超客户。公司自2020 年与沃尔玛建立直接合作,近三年对沃尔玛的收入分别为
7,071.67 万元、10,122.88 万元、9,439.61 万元;公司自 2021 年与劳氏
建立合作,近三年对劳氏的收入分别为 2,955.22 万元、3,796.74 万元、6,724.65 万元。
请你公司:
(1)按照 ODM、OBM 等销售方式列示 2021 年至 2023 年的销
售收入、毛利率及主要客户情况,并分析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你公司与沃尔玛、劳氏建立合作的背景、进入两家商超供应商体系的过程,建立合作的当期即获得大额订单的原因,公司与两家客户的合作模式、销售的产品及是否为自有品牌,公司产品在
客户同类产品中的供货占比情况;
(3)说明公司是否与主要商超客户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是否需要每年参与投标或者类似程序以获取订单,结合在手订单、合同执行周期、客户下单频率等,说明与主要商超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以及可持续性,对沃尔玛的销售收入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2、关于销售佣金与销售返利
你公司近三年销售费用中的佣金分别为 494.78 万元、411.08 万
元、525.35 万元,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的佣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系前期通过中间商进驻大型商超的业务介绍佣金,一部分系专业第三方协助公司与大型商超后续的维护与接洽的业务维
持佣金,2020 年及 2021 年的佣金主要支付给 Supply Chain Sources
LLC.(以下简称 SupplyChain)、慈溪市新方信息咨询服务部(以下简称新方咨询)两家服务商。
SupplyChain 同时为你公司的销售中间商与客户,你公司近三年对其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504.54 万元、3,556.95 万元、3,387.30
万元。新方咨询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你公司 2020 年向其支付佣金 60.81 万元。
2023年末,你公司合同负债中的销售返利金额为4,124,885.49元,较期初增长 44.27%。
请你公司:
(1)说明 Supply Chain 为你公司提供的销售服务、对应客户、
计费标准以及结算频率,结合 Supply Chain 与你公司的合作模式,说明其同时为你公司客户与销售服务商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相关的收入确认与费用支付是否存在抵销情形,核算是否准确;
(2)说明新方信息为你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对应客户,结合新方信息的办公地址、服务模式、企业类型、是否只为你公司提供销售服务、主要人员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利益相关关系、是否为你公司前员工等,说明新方信息是否具备充足的履约能力,你公司在新方信息成立当月即向其支付销售佣金的合理性;
(3)列示 2021 年至 2023 年的业务介绍佣金、业务维持佣金的
金额、支付对象、提供的具体服务及对应客户,支付销售佣金对你公司获取订单、维持客户的影响;说明业务介绍佣金的支付标准、是否一次性支付、未计入合同取得成本的原因,说明业务维持佣金的计费标准及实际结算的人工、服务时长等具体依据,实际支付的佣金与业务维持规模、工作内容的匹配性;
(4)说明你公司对销售服务商的筛选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结合你公司自身营销人员及销售服务商的分工、销售服务商是否与你公司终端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利益相关关系等,说明你公司对销售服务商的依赖情况,是否具备独立获取并维持客户订单尤其是境外主要客户订单的能力;
(5)说明销售返利的具体内容以及与销售佣金的差异,预提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计入合同负债的合理性,并说明销售返利的计费模式及返利金额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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