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004 证券简称:创鑫咨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6 年 04 月 24 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是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风险承
公告编号:2026-012
担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估,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制度修订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提请股东会审
议。
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斐、牛利民、黎明
2026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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