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新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元新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元新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上述议案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702号)。
2023年 4 月 12日,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实际总额为11,3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4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3]第3-12号),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审验。
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新增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主办券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此次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3450020710120100043208 42,940,000.00
黄岩支行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 43,153,551.50
募集资金 42,940,000.00
加:利息收入 213,551.50
二、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3,153,551.50
其中: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30,555,438.19
用于员工薪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