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关于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对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钰新材”或“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已收悉,遵照贵司的具体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门牵头组织和督促承做推荐业务部门项目人员、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内容逐条进行仔细研究、认真落实。对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需要附件补充说明的,已补充相应附件,涉及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或补充披露,并以楷体加粗标示。
本反馈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现对反馈意见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所属行业。公转书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氨基塑料、密胺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请公司针对公司及子公司下列事项进行说明,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下列事项,说明核查范围、方式、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生产经营。(1)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2)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3)公司是否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4)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环保事项。(1)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尚未完成环保审批或环保验收即建设投产的情形。(2)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4)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 面媒体报道。
关于节能要求。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 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司的主要能源资源消 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公司回复:
关于生产经营
(1)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 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 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系氨基塑料、密胺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氨 基塑料、密胺制品两大类,其中氨基塑料包括:三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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