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4008 证券简称:润钰新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辞职”、“离任” 所有条款中“辞任”
所有条款中“总经理” 所有条款中“经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限公司经过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他有关规定由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在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限公司经过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公司,在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 码 91321283067668128X。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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