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4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74009 证券简称:杭化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7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褚民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0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向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海燕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9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倪宣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欧阳福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46
提名朱曦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晓华:男,198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德清县筏头乡人民政府,分别担任办事员、团委书记等
职务;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浙江杭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兼任德清县杭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德清县佐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 年 2 月至今,兼任山东杭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欧阳福生:男,1964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教
授,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担任华东化工学院助
教;1992 年 7 月至今,先后担任华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朱曦:女,197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德清职业中专的教师;2004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湖州正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
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兆龙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7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施海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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