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8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74010 证券简称:华鑫洺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北华鑫洺源石油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河北华鑫洺源石油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和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4,228,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28.77%,要约回购价格为 1.00 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 24,228,900.00 元。要约回购期
限为自本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即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止。
要约期限开始后,公司不会变更或终止回购股份方案。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24,228,9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24,228,9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28.77%,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100.00%,回购资金总额 24,241,256.74 元(含过户费、经手费)。
回购期间未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告编号:2024-046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和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要约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即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止。
2024 年 6 月 28 日、2024 年 7 月 8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
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减持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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