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4011 证券简称:安邦制药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安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安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制药”或“公司”) 于 2024年 0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7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湖南安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安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术乔、杨晓军、石章强
2024 年 0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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