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9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4013 证券简称:天辰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扬中市开发区港隆路 56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栋葆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4
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94,745,080.6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73,384,993.1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完成股权激励即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部合伙份额对激励对象完成授予(不少于全部合伙份额的 30%)之后该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正常享受利润分配权。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0,000,000 股,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公司总股本 40,000,000 股扣除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4,000,000 股,即以 36,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23元(含税),共计派发8,002.80万元人民币。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38,985,186.06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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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为 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38,985,186.06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
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9.5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 38,0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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