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74013 证券简称:天辰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应现场参与及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13 天辰新材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扬中市开发区港隆路 56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的工作情况,提交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3 年的工作情况,提交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状况,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公司对 2024 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
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指定信息平台披露的《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38,208,266.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6,869,962.4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完成股权激励即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部合伙份额对激励对象完成授予(不少于全部合伙份额的 30%)之后该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正常享受利润分配权。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8,000,000 股,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扣除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7,800,000 股,即以 70,2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18 元(含税),共计派发 50,403,600
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指定信息平台披露的《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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