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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辰新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江苏天辰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设立;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67393465X3。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天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TianchenNewMaterials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扬中市开发区港隆路 56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为目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期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新型材料提供商。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柔性发热纳米涂布制品设计、加工;硅酮胶、硅橡胶加工、生产;橡塑新材料产品的设计与研发;橡塑制品及材料、硅胶材料销售;工程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橡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王锦、王栋葆和扬中华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20,440,000 股、15,560,000 股和 4,000,000 股、出
资方式为按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
份总数为 4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78,00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78,000,000 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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